行政院為提高募兵制誘因,讓志願役軍人享更多尊嚴,最近修兵役法草案,增訂志願役軍人及退伍軍人不僅因公,就算因病或意外死亡,其配偶也可葬厝於軍人公墓;卻也因修法可能造成軍人公墓塔位不足,引起地方政府反彈。

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政則最近完成「兵役法」修正草案審查,將在本周四通過行政院會。官員指出,修法目的是希望再給志願役軍人更多尊嚴對待。

不過官員表示,修法後等同軍人配偶均可葬厝於軍人公墓,將使軍人公墓塔位需求大幅增加,地方政府須投入更多的經費。因較窮縣市可能缺乏經費增建納骨塔或增加塔位,部分地方政府因而反彈,行政院後來還增列,「是否讓軍人配偶葬厝於軍人公墓,政府機關得審酌財政狀況辦理之」。

官員說,除開放配偶葬厝軍人公墓,這次兵役法修法也對表現傑出體育人才有所優惠,過去他們須由國防部核定服十二天補充兵,未來將授權教育部核定即可。

此外,因應男女平權,過去定「父兄無經濟能力得申請緩召」,未來增列「母姐無經濟能力」也可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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